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业税收管理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桂地税字[2009]88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10-12
实施时间: 2009-1-1
失效时间: 2013-12-31
法规类型: 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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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直属机构,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改进房地产业税收管理的通知》(桂地税发[2008]164号)下发后,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对二手交易房和房屋出租采用综合征收率方式征税的,能否适用单项税种优惠政策问题存在争议。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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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转让和租赁房产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9号
发文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3-11-24
实施时间:20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