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甘国税函发[2003]105号
发文部门: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4-30
实施时间: 2003-4-30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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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州国家税务局,矿区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为了确保我省在6月30日前全面完成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推行工作,现就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共享系统)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据统计,全省共有2312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要使用共享系统(又称一机多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总局尚未对为国税机关免费配发的共享系统开始招标采购,该设备何时下发到我省国税机关目前无法确定。为了保证防伪税控系统的推行进度,各地国税机关应当尽快确定是由中介机构还是由国税机关使用主机共享系统为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一工作应在5月8日前完成,并将分县、市、区的情况报告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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