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调整国家税务局系统2010年会计科目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函[2009]688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09-12-29
实施时间: 2009-12-29
法规类型: 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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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税务总局办公厅: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税务局系统财务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现就国家税务局系统2010年会计科目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金税运行费管理暂行规定》调整金税运行费会计科目,具体调整如下:
  (一)取消“税收事务支出”科目下“金税运行费(507020103)”科目下的“通讯费(50702010301)”、“网维费(50702010302)”、“耗材(50702010303)”三个明细科目。
  (二) 在“税收事务支出”科目下“金税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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