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国家税务局金税工程协查子系统工作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国税稽[2001]31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7-19
实施时间: 2001-7-19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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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
  现将《浙江省国家税务局金税工程协查子系统工作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各地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省局联系。
  附件:浙江省国家税务局金税工程协查系统工作制度(试行)
  第一条:为了防范和打击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活动,规范协查系统工作流程,明确协查系统各岗位工作职责及与其他子系统的衔接,确保协查工作正常顺利运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税工程协查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税务协查工作,是指一个地区的税务机关受另一个地区税务机关的委托或按照上级税务机关的布置,对有疑问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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