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加强税务稽查环节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
发文文号: 浙国税稽[2000]16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5-12
实施时间: 2000-5-12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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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国家税务局(不含宁波),省局稽查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
  现将《加强税务稽查环节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加强税务稽查环节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人员廉洁自律的“十五个不准”,树立全省国税稽查规范执法、优质服务的良好形象,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推动全省国税系统税务稽查队伍廉政建设,根据全省国税系统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现结合我省税务稽查的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行税务稽查案件的监控管理。案件监控管理,是指对总局、省局、批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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