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地税发[2000]290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9-7
实施时间: 2000-9-7
法规类型: 城市维护建设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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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近来,部分地区反映在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中有些政策不太明确。经研究,现对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1.《重庆市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办法》中第三条“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应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分别在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时缴纳。”是指: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应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缴纳期限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法定缴纳期限相同。
  2.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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