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推广应用宣传提纲》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国税流[2000]120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8-7
实施时间: 2000-8-7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305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含宁波),省局稽查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直属征收分局:
  推广应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是进一步加强增值税管理的重要措施。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发文要求在2002年底前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都要应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
  为了增进我省国税系统税务人员和增值税纳税人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了解,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更好地全面推广应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省局编写了《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推广应用宣传提纲》,现印发给你们,请广泛宣传,使之家喻户晓。
  浙江省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推广应用宣传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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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六条、第九条、第十五条废止:

发文标题: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第二次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浙国税法[2007]12号
发文部门: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7-13
实施时间:2007-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