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甘国税发[2002]106号
发文部门: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4-24
实施时间: 2002-4-24
失效时间: 2011-11-9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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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矿区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为保证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正常运行,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我省金税工程运行质量,现就防伪税控系统管理有关问题提出如下要求,请贯彻执行。
  一、凡纳入防伪税控管理的企业必须配备1名(含)以上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操作员,负责本企业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的操作和管理。同一操作员未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不得兼任两家(含)以上企业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的操作和管理工作。
  二、操作员实行持证上岗的管理办法。操作员必须经过防伪税控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考试合格,方可取得《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操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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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
发文部门: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11-9
实施时间:201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