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调整出口退[免]税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国税函[2004]194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9-17
实施时间: 2004-9-17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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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调整出口退(免]税办法的通知》(国税函[2004]955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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