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推行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国税流[2000]158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9-30
实施时间: 2000-9-30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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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以下简称税控系统)推行进度的精神,省局决定:我省税控系统在2001年底前覆盖全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了保证我省税控系统的顺利推行,特提出如下意见,请依照执行。
  一、税控系统具体推行要求:2000年底推行进度达到全部一般纳税人的50%;2001年上半年推行进度达到80%;2001年底前全部一般纳税人均纳入税控系统管理。
  二、税控系统推行先从使用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开始,逐步推广到使用千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
  三、从现在开始,新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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