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地方务局重庆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航空电讯协会从中国境内会员收取费用有关税收处理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国税函[2001]217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3-21
实施时间: 2001-3-2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营业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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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近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来函称:国际航空电讯协会(以下称协会)是在联合国注册的非营利性国际组织,协会的主要活动是利用其拥有的连接220多个国家和地区、世界上最大的网络系统,为国际航空运输业提供信息和通讯服务。迄今为止,中国航空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中国东方航空公司、中国南方航空公司、中国北方航空公司、中国西南航空公司、中国西北航空公司、厦门航空公司、新华航空公司、厦门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太古(厦门)飞机工程有限公司和广州机务维修公司等12家公司、已加入该协会,成为其会员。协会按期向上述中国境内12家会员公司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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