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内部管理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文文号: 云国税发[2000]194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8-18
实施时间: 2000-8-18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云南
阅读人次: 330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专用发票内部管理工作的制约机制,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内部管理工作规程,今年5至7月,全省国税系统开展了一次专用发票内部管理工作的交叉检查。通过检查,统一了认识,交流了经验,落实了制度,促进了工作,达到了预期目的。主要特点: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保障有力,使检查工作得以顺利实施。
  二是保证重点,针对性较强。确定了昆明、玉溪、曲靖、昭通、红河、文山、楚雄、大理、保山、德宏10个地、州、市局为省局重点检查单位和专用发票业务划转归口管理、专用发票核算及库房管理、专用发票发售或为企业代开管理等8个方......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