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地税发[2001]66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3-2
实施时间: 2001-3-1
法规类型: 土地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348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近来,部份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向市局反映土地增值税的有关问题。
  经市局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按照国家有关部门意见,土地增值税可能暂停征收,届时国家税务总局将正式发文通知,我局也将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停征土地增值税的具体贯彻实施意见。但在没有收到有关正式文件之前,各区县(自治县、市)局仍应按土地增值税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该预征的项目,要进行预征,该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要及时进行清算,该检查的项目仍要安排检查。
  二、关于预征税款额度问题。在土地增值税何时停征无法确定的情况下,......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