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出租车行业计税依据及税收定额的通知的补充规定
发文文号: 个便函[2003]12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9-23
实施时间: 2004-9-23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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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基层局:
  现将《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出租车行业计税依据及税收定额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通知》中提及的排气量标准1600以上车型含排气量标准为1600的车型。
  二、《通知》中第一条第一款提及的“市内四区”含其他县(市)、区允许在市内四区营运的车辆。
  二○○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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