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征管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地税发[2005]91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6-2
实施时间: 2005-6-1
法规类型: 房产税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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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地方税务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和房屋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做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关于普通住房标准的规定
  我市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按大连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的普通住房标准执行。
  目前我市市内四区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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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注释:条款第一条第3款失效,具体参见大连市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普通住房价格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