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委托代征税款管理办法
发文文号: 桂地税发[2005]249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1-15
实施时间: 2005-10-1
法规类型: 代扣代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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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税收的征收管理,强化税收源泉控管,防止税款流失,保障国家财政收入,规范委托代征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地方税收征管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委托代征税款是指税务机关根据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以税务机关的名义依法征收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税收是指按照现行税收征管范围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各种税收。
  第四条 委托代征税款的县以上(含县级,下同)地方税务机关为委托代征方(以下简称委托方),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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