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劳动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渝劳办发[2000]85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3-21
实施时间: 2000-4-1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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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社会保险分局、地方税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地方税务局:
  为切实做好我市参加市级统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征收工作,加强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的计划管理和收入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社会保险分局从2000年4月起,统一按新的《重庆市基本养老保险费月征收计划申报表》向市社会保险局申报次月养老保险费征收计划,并同时报送《重庆市基本养老保险费月征收计划增减变动单位明细表》,经市社会保险局审批后,由各区县(市)社会保险分局将征收计划及时提交当地地税部门。当地地税部门应在《申报表》上签章认可,并严格执行《申报表》和《增减变动单位明细表》所确定的征收计划。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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