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渝地税发[2000]87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3-17
实施时间: 2000-3-17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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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万州、黔江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我局渝地税发[1999]173号文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下发后,部分区县局反映涉及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立项权限、审批管理程序等不够明确,现补充明确如下,请依照执行。
  一、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定义新产品是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有所突破或较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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