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管理办法及工作规程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桂国税函[2001]316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6-28
实施时间: 2001-6-28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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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管理办法及工作规程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1]31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关于今年汇算清缴工作总结和报表资料的报送时间问题考虑到今年使用新的申报表和新的汇算清缴系统软件报送数据,工作量较大,为保证汇算清缴工作质量,今年各地向区局报送汇算清缴工作总结、软盘及有关汇总表的时间为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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