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85-1-5
实施时间: 1985-1-5
法规类型: 92年以前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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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一九八0年九月十八日财政部发布 一九八五年一月五日财政部修订发布)
  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总则
  一、本制度适用于中央和地方各级工业主管部门和非工业主管部门所属的国营工业企业。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查阅帐目。各部门、各企业不要随便改变或打乱重编。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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