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地方税收普通发票种类及样式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地税发[2003]206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8-19
实施时间: 2003-10-1
失效时间: 2007-8-27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344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为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和税收征管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充分发挥发票在税收征收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市局决定对全市地税普通发票种类进行全面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普通发票种类的调整是全市地税系统......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渝地税发[2007]199号
发文部门: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8-27
实施时间:2007-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