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对办公文具、办公设备耗材、纸张和零星印刷继续实行定点采购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财采购[2008]47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8-11-24
实施时间: 2008-11-24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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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级各部门:
  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简化采购程序,降低采购成本,方便采购单位,市财政局对办公文具、办公设备耗材、纸张和零星印刷继续实行定点采购制度。现将定点采购入围供应商名单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定点采购的适用范围
  市级各部门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5万元及以下的办公文具、办公设备耗材和纸张、零星印刷,应按本通知规定实行定点采购。各采购单位自主选择定点供应商供货(或提供印刷产品,以下同),不得选择定点范围之外的供应商供货。
  二、定点采购项目
  (一)办公文具定点采购的种类包括:文档管理用品、粘胶用品、誉印用品、装订用品、刀具用品、笔类、本类、尺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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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重庆市市级政府采购办公文具、办公耗材、纸张和零星印刷协议供货定点供应商列表.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