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09-2010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财采购[2008]40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8-7-30
实施时间: 2009-1-1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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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级各预算单位,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授权,市财政局制定了《重庆市2009-2010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应当实行政府采购。
  前款所称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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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重庆市2009-2010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