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明确企业单位办理财政资金拨付手续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9-12-18
实施时间: 2009-12-18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301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财政局、管委会计财局、市级行政事业单位: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厦地税发[2009]96号文,决定从2010年起取消《厦门市非经营性收入专用发票》和《厦门市非经营性收入代开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两票)后,部分区财政局、预算单位反映,今后财政性资金拨付给企业时,企业应如何提供拨款手续的问题,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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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厦门市财政性资金拨付专用收据(参考格式).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