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全省参与绩效评价中介机构库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绩效函[2010]1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0-2-26
实施时间: 2010-2-26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机构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699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财政局,各中介机构:
  根据《浙江省中介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工作暂行办法》(浙财绩效字[2005]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全省参与绩效评价中介机构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可在2010年3月10日前向当地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在杭的中介机构可直接向省财政厅绩效评价处提出申请。申请时须填写《中介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工作情况表》(可在省财政厅网站http://www.zjczt.gov.cn下载),并附相关资料。
  二、各县(市)......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