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和公用人防工程维护费征收范围和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价费[2006]92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6-6-27
实施时间: 2006-7-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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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物价局、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4号)和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财政部《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规定,为进一步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和公用人防工程维护费征收管理,促进我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工作,现就调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和公用人防工程维护费征收范围和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1、在县城及以上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上(含开发区、工业园区、科技园区、保税区、风景区、重要经济目标区和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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