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黔国资通统评[2008]20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8-3-19
实施时间: 2008-3-19
法规类型: 国资委有关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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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监管企业: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了新《企业会计准则》,全国所有上市公司在2007年1月1日起执行,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在2008年执行。为规范省国资委监管企业会计核算,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同时结合监管企业的实际情况,省国资委决定,监管企业从2008年—2009年用两年时间完成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工作。现将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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