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后向城市居民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国税函[2005]13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6
实施时间: 2005-1-6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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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
  根据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关于湖南省城乡用电同价和农网改造还贷加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湘价重[2003]46号),我省已从2003年3月20日起实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同价后,城市居民生活用电价提高部分包括了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现就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后向城市居民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免征增值税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全省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后随电费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仍按财税字[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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