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严格出口退税审核加强出口货物税收函调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国税函[2004]528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2-31
实施时间: 2004-12-31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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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为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防范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犯罪活动,各地务必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要求,及时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协查信息审核出口退(免)税,并对《通知》第二条规定的6种情形之一的出口企业,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应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同时,针对目前出口退税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各级征、退税部门在退(免)税审核工作中,应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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