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启用个人所得税申报、信息登记申报表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地税发[2004]272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2-31
实施时间: 2004-12-3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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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局属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启用个人所得税申报、信息登记申报表的通知》(粤地税发〔2004〕349号)转发给你们,市局补充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按照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的工作计划,广州地区作为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开具工作的试点地区,将在2005年内上线应用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考虑到纳税人使用报表和采集数据的适用性和延续性,2005年度的个人所得税申报正式启用省局新制定的个人所得税申报、信息登记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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