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监察局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重庆市公安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等六部委局《关于做好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国资[2006]19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6-2-24
实施时间: 2006-2-24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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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有资产监管机构(部门)、财政局、监察局、工商(分)局、国土房管局、公安(分)局,各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发改委、监察部、工商总局及证监会《关于做好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5]29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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