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油站安装税控装置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征[2000]17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8-14
实施时间: 2000-8-14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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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区国家税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消防支队(不发青岛):
  为了加强加油站的税收管理,打击成品油流通领域的违法活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油机安装税控装置和生产使用税控加油机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10号)精神,省国家税务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公安消防总队决定对全省范围内加油站的加油机安装税控装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安装范围
  凡经清理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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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加油站安装税控装置情况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