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山东省清理整顿成品油流通企业和规范流通秩序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清理整顿加油站[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征[2000]15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8-7
实施时间: 2000-8-7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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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区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
  现将山东省清理整顿成品油流通企业和规范流通秩序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清理整顿加油站(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鲁清办[2000]3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在加油站安装税控装置工作中认真按照此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各地在加油站安装税控装置过程中,要积极争取清理整顿成品油办公室的支持,及时与清理整顿成品油办公室沟通信息,加强协作,积极配合清理整顿成品油办公室严厉查处加油站安装税控装置过程中发生的违规违法经营行为,切实把加油站安装税控装置工作作为清理整顿加油站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确保全省加油站安装税控装置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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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山东省加油站(点)检查考核表.doc    
附件2: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加油站(点)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