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落实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地税个所字[2000]171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6-29
实施时间: 2000-6-29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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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劳动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减征对象及范围
  凡在我省境内的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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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个人所得税减征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