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国税发[2004]294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1-11
实施时间: 2004-11-1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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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4]135号)(以下简称操作规程)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各级国、地税务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好货物运输业税收政策,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按照总局和省局的工作要求,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加强宣传,强化管理,不断提高我省货物运输业税收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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