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发票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地税征[2001]36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2-12
实施时间: 2001-12-12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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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省、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稽查局,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市地方税务局外税分局、泉州、南平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省局票证装备分局:
  为了加强发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精神,现对我省地税办税窗口开具发票、发票领购保管和缴销管理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加强办税窗口开具发票的管理
  (一)申请窗口开具发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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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本法规第一条被如下法规废止:
发文标题: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地税发[2004]291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1-17
实施时间: 20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