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地税发[2004]291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1-17
实施时间: 2005-1-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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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省、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稽查局,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市地方税务局外税分局,泉州、南平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省局票装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从2005年1月1日起,我省地税部门发票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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