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地税政二[2001]5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22
实施时间: 2001-1-22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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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省、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稽查局:
  根据国务院通知,从2000年度开始,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含律师事务所等独资或合伙的中介机构一下同)不再征收企业所得税而改征收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具体征收管理规定已以闽地税政二[2000]92号、93号转发并补充下发执行。为加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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