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地税政二[2000]93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11-24
实施时间: 2000-11-24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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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省、市地方税务局直征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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