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增设“福建省港口使费专用发票”[机外票]等票样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地税征[2000]37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9-5
实施时间: 2000-10-1
失效时间: 2005-9-27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292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地、市、县(区)地方税务局,省、地(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稽查分局,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市地方税务局外税分局:
  为了适应我省港口企业推广使用计算机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增设“福建省港口使费专用发票”(机外票)、“福建省港口集装箱使费专用发票”(机外票)和“福建省水路运输服务专用发票”(手工填开),各种票样附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福建省港口使费专用发票”一式四联,适用于港口企业在从事港口货物装卸、堆存、中转等作业业务时使用;“福建省港口集装箱使费专用发票”一式四联,适用于港口企业、集装箱中转站、货运站在从事海上集装箱装卸、堆存、中转、拆、装箱、......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本法规被如下法规废止:
发文标题: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发票样本[2005年版]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地税函[2005]168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9-27
实施时间: 2005-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