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非经营性收入专用发票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地税征[2000]15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5-15
实施时间: 2000-5-15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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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市、县(区)地方税务局,省、地(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稽查分局,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市地方税务局外税分局:
  现将《非经营性收入专用发票使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非经营性收入专用发票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企事业、机关单位之间非经营性收入结算凭证的管理,维护经济秩序,保障国家税收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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