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增设“福建移动通信电信业务专用发票”票样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地税征[2000]12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4-29
实施时间: 2000-6-1
失效时间: 2005-9-27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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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市、县(区)地方税务局,省、地(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稽查分局,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市地方税务局外税分局:
  为加强税收征管,规范发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增设《福建移动通信电信业务专用发票》(机外票、票样附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福建移动通信电信业务专用发票》供福建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各分公司在经营移动电话通信业务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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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本法规被如下法规废止:
发文标题: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发票样本[2005年版]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地税函[2005]168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9-27
实施时间: 2005-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