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2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备案有关电子信息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国税[2003]339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9-12
实施时间: 2003-9-12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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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常熟市国家税务局,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2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备案有关电子信息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989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规定如下:
  一、请各地立即组织所辖出口企业对2002年度(包括以前年度)的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备案有关电子信息进行清理,并要求出口企业重新核对专用税票、代理出口证明、出口报关单电子数据的几个重要项目,保证数据准确后方可上报。对采取无疑点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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