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统计报告制度及相关材料报送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函[2001]404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8-7
实施时间: 2001-8-7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行政复议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291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统计报告制度及相关材料报送制度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局。
  附件一:税务行政复议案件统计报表(略)
  附件二:税务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表(略)
  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统计报告制度及相关材料报送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全面掌握全省国税系统税务行政复议案件和税务行政应诉案件有关情况,切实做好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应诉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告制度及相关材料报送制度实施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