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地税[2001]163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7-16
实施时间: 2001-7-16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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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
  为了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新税收征管法),省地税局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地要全面理解暂行办法和新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把握其精神实质和核心内容,认真审批,仔细核实,严格把关,确保国家税收按时足额入库。各级地税机关征管部门要切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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