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专业市场地方税收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地税[2001]164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7-16
实施时间: 2001-7-16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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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市场地方税收征收管理,保障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省地税局制定了《安徽省专业市场地方税收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并提经全省地税工作会议讨论、修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上报省地税局。
  附件:安徽省专业市场地方税收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安徽省专业市场地方税收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专业市场的地方税收征收管理,保障税收收入,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专业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健康有序发展,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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