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武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湖北省增值税普通发票[免税货物专用]》的通知
发文文号: 武国税函[2008]213号
发文部门: 武汉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9-22
实施时间: 2008-10-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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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国家税务局、市局直属税务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免税货物的税收管理,规范增值税免税货物的发票使用,市局决定从2008年10月1日起,启用新版《湖北省增值税普通发票(免税货物专用)》(以下称免税货物发票)。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免税货物发票金额版本为千元版,手工三联式发票。第一联存根联(销货单位留存),印黑色;第二联发票联(购货单位付款凭证),印棕色;第三联记账联(销货单位记账凭证),印兰色。
  二、免税货物发票规格为48开(175mm×95mm),每本25份,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国税系统普通发票工本费收费标准的批复》(鄂价费[2005]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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