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企业普通发票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地税发[2003]489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6-12
实施时间: 2003-6-12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建筑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302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第一、第二、第三检查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建筑安装企业普通发票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函[2003]521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局实际,市局就其贯彻中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检查分局在本辖区的建筑安装行业内选择1户有代表性的建筑安装企业作为检查对象,所选择企业的规模由各检查分局自行确定。
  二、各检查分局必须按文件要求对建筑安装企业取得和开具的国地税全部发票的使用情况进......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