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立税务局关于印发享受2000年度高新技术产业优惠政策单位名单的通知[1]
发文文号: 皖科高字[2001]44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发文时间: 2001-5-24
实施时间: 2001-5-24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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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科委(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合肥、芜湖、蚌埠高新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皖政[1999]48号),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扶持力度,加快发展我省高新技术产业,现将享受2000年度高新技术产业优惠政策的单位、产品、项目名单公布如下,请根据企业实际上缴的税收,按照皖政[1999]48号文规定的比例,采取财政支出渠道安排资金的方式予以扶持,并督促检查有关企业和单位是否将扶持资金用于企业技术进步和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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