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摘转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有关条款的决定
发文文号: 厦地税发[2006]136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2-6
实施时间: 2006-12-6
法规类型: 废止公告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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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地方税务局、直征局、外税分局、稽查局、信息技术分局:
  现将《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有关条款的决定》(厦府[2006]385号)中相关涉税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条款摘转给你们,自2006年11月23日起,对下列部分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中有关条款予以停止执行。
  一、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一)、《关于开征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通知》(厦府[1985]综205号)
  (二)、《关于征收教育费附加的通知》(厦府[1986]综417号)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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